|
08年南海区院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对人事业务实行代理。人事代理除了管理档案和人事关系之外,还办理相关的人事业务,如保留毕业生干部身份,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代办社会保险等。
毕业生毕业后学校方面会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下同,本省中专毕业生例外),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南海人才市场三楼毕业生就业推荐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接收单位栏目为“佛山市人事局”的南海区生源毕业生,同样直接到人才市场三楼的毕业生就业推荐部办理报到手续。有关事项如下:
一、已落实单位且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报到程序
(一)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家庭户口簿》(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
5. 单位接收证明。附件1:单位证明样式
(二)办理程序
1.备齐上述材料后到毕业生就业推荐部①号窗口办理报到手续,从7月1日开始办理,随到随办(法定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2.领取《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及《入户证明》。
3.凭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③号窗口办理人事代理手续,④号窗口缴人事代理费,领取和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签订《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完后把登记表和协议书送回到⑤号窗口确认备案,自己保存一份《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
4. 凭《身份证》、《毕业证》、《家庭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入户证明》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桂城南新三路南海影剧院旁)四楼公安局窗口办理入户手续。佛山市内迁移户口的,可凭《户口卡》和《入户证明》直接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不用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5.办理人事代理时,我区在省规定的人事代理收费标准基础上实行优惠,具体费用在本人签订协议时,按所选的项目收取。
二、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办法
未落实单位的南海籍应届毕业生(即高中时户口在南海),可在7月15日到12月30日可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张小一寸相片到毕业生就业推荐部②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就业登记卡》,免费享受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推荐就业服务。落实接收单位后,按上述《已落实单位且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三、毕业生有自愿选择办理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的权利
《报到证》报到期限可延至毕业后两年,毕业生在此期间可自愿选择办理毕业生报到和人事代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党员组织关系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报到请到南海区委组织部秘书科办理。
咨询电话:0757-8626446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四路人才市场大楼三楼
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