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资讯
| 毕业生报到 |
| (一)报到条件: (1)南海区生源的毕业生或经南海区人事局接收的区外毕业生; (2)《报到证》抬头单位为“佛山市人事局”、“南海区人事局”、“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南海区教育局”可直接办理。若非上述单位,需到《报到证》上的抬头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区的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办理改派后,方可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报到证》报到期限可延至毕业后的两年内。 (二)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人事局开出的《接收函》。 (三)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三楼毕业生就业推荐部 咨询电话:86264461 点击查看单位证明样式 点击查看报道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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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6-24 浏览次数:7307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