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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资讯
2009年南海区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对人事业务实行代理。人事代理除了管理档案和人事关系之外,还办理相关的人事业务,如保留毕业生干部身份,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代办社会保险等。 毕业生毕业后学校方面会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下同,本省中专毕业生例外),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南海人才市场三楼毕业生就业推荐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抬头单位为“佛山市人事局”、“南海区人事局”、“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南海区教育局”的南海区生源毕业生,同样直接到人才市场三楼的毕业生就业推荐部办理报到手续。若非上述单位,需到《报到证》上抬头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区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改派后,方可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有关事项如下:   一、已落实单位且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报到程序   (一)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家庭户口簿》(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   5.接收单位聘用证明或人事局开出的《接收函》。   (二)办理程序   1.备齐上述材料后到毕业生就业推荐部办理报到手续,从7月1日开始办理,随到随办(法定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2.领取《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入户证明》(户口迁到高校的毕业生)。   3.凭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领取和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签订《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完后把登记表和协议书送回备案,自己保存一份《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   4. 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家庭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入户证明》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桂城南新三路南海影剧院旁)四楼公安局窗口办理入户手续。佛山市内迁移户口的,可凭《户口卡》和《入户证明》直接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不用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办法   未落实单位的南海籍应届毕业生(即高中时户口在南海),可在7月15日到12月30日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张小一寸相片到毕业生就业推荐部办理推荐就业手续,领取《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卡》,免费享受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推荐就业、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培训、见习等服务。落实接收单位后,按上述《已落实单位且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三、毕业生有自愿选择办理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的权利 《报到证》报到期限可延至毕业后两年,毕业生在此期间可自愿选择办理毕业生报到和人事代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党员组织关系报到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毕业生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四楼人才交流部办理。   五、人事代理收费标准   1.对进入民营企业就业的南海籍09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实行两年免费的优惠措施,优惠期统一到2011年6月30日。   2.对未落实单位的南海籍09届毕业生,实行两年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的优惠措施,待落实单位后,办理人事代理按第一小点执行。   3.免费保管档案或人事代理优惠合同期满后,毕业生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7-8626446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四路人才市场大楼三楼                            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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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6-30  浏览次数:42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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