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南海区事、企业单位的办理

  (一)调入条件
  1、具备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按职称分年龄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2)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3)其它专业技术人才: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
  (二)基本手续
  1、填表
  (1)填写《商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三份,调出方县以上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下同)先加是否同意调出意见并附商调函。
  (2)填写《引进人才入户申报表》《引进人才入户意见通知书》和《计划生育证明书》三份。
  2、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或拟调人员提供本程序《送审目录表》中的有关资料送人事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
  3、调档
  人事局窗口接到商调函、商调表和有关资料后经初步审核,符合调入条件的可去函索取档案。
  4、同意调入
  经审查档案无发现问题,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发调动通知。
  (1)人事关系需要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一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窗口受理。
  (2)需要办理户口迁入的可同时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5、调入报到
  (1)调出方接到我区人才服务中心发出的调动通知才可通知调动人办理调动报到手续。
  (2)调动人持调出单位所在县以上人事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到人事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报到。
  (三)完成时限
  档案材料到齐后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即办;大专以下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个工作日。

 

南海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入送审材料目录表

  单位: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200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后续最高学历

 
职 称
 
原工作单位
 
送审材料目录
序号
内 容 摘 要
规定份数
报送份数
1
调 动 核 准 表
1
 
2
商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登记表
3
 
3
本人简历,学历(最高学历为后续学历的,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4
控编单位须提供南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入编的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各1
 
5
原单位对被调人员的现实综合鉴定(含“六四”期间的表现)、户籍所在地610办公室或公安部门出具有否参加法轮功组织证明。
各1
 
6
婚育证明:①已婚的须提供独生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近期出具的婚育证明;②二胎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和有关文件依据,结扎证明(非区计生服务站结扎的,须提供在我区计生服务站确认的证明);③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近期出具的未婚证明。
2
 
7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简历、学历、职称、现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各1
 
8
夫妻分居的,须提供配偶在我区工作的单位证明、经佛山市或我区人事、劳动部门调入时出具的介绍信。
各1
 
9
办理调动原则上夫妻同调。确要单方调入,则须书面写清楚单调的原因、调入后无需安置配偶工作的保证书两份。
2
 
10
购房入户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有关票证、我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各1
 
11
原行政职务为副科以上的,本人要写一式两份“不保留原职务,按一般干部调入”的保证书。
2
 
12
南海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近期出具的体检结果
1
 
13
军官家属须提供军官家属随军申请审批表
1
 
14
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意见及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业副本复印件
各1
 
15
提供档案原托管部门的托管合同书、缴费凭证
1
 
说明
1、夫妻同调,其中一方经劳动部门办理调入的,应先由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后,然后由人事部门出具家属证明到劳动部门办理另一方的调入手续。 2、所送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求单位审核原件,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3、该目录表请贴于所送档案袋的封面。